关于增强2008级新生党员治理意见的通知
各院(系、部)党总支:
为增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和治理,凭证《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市委组织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院(系、部)党总支对新生党员的质料应实时汇总并举行认真甄别
1、新生到校后,各院(系、部)党总支要实时召开新生党员聚会,审定新生党员携带的组织关系先容信,确认党员身份。
组织关系先容信的开出方必需是县级以上的组织部分。组织关系先容信吸收方为尊龙凯时,其中由北京市属单位组织部分开出的,应为“尊龙凯时党委组织部”;由中央在京单位及外省市单位组织部分开出的,应为“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学校组织部可代为转接组织关系。凡无组织关系先容信而自称党员者或无组织关系先容信而仅有党员质料者,暂不编入支部,不收缴党费。
凡由新生党员自己携带的党员质料,各院(系、部)党总支要实时收齐,并审查其中是否夹带组织关系先容信,以免延误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2、各院(系、部)党总支应实时审查新生党员的所有党员质料,如发明入党手续不完整、质料不全或填写杂乱的,应实时找自己谈话,重点相识入党历程,并实时与原入党单位的党组织联系,弄清缘故原由,区分真伪,形成书面质料。
入党自愿书保存涂改、错填等问题的,要认真查明缘故原由,予以纠正。自愿书上先容人意见、支部大会决议、谈话人意见等栏目空缺,若确属原入党单位漏填的,各院(系、部)党总支要将自愿书寄回原单位补填。
3、经审查,确属接纳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伪造手续进入党内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废其准备党员资格,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中条件成熟的,经自己申请和党组织研究赞成,可重新确定为入党起劲分子,并经一准时间考察作育后,重新推行入党手续。
二、对入党时年岁不满十八岁的准备党员,要区分情形,稳重处置惩罚
对经审查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整、规范,只是入党时年岁不满十八岁的准备党员,入党日期从其年满十八周岁算起。满一年后,再按有关划定,推行转正手续。
关于涂改出生年月的,应核对其身份证,以身份证挂号的出生年月为准,或由外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响应证实。
三、凡入学后被原单位生长入党的学生,经查实,不予认可其准备党员身份
四、对未按期转正的新生准备党员,各院(系、部)党总支应实时相识有关情形
各院(系、部)党总支应实时与组织部相同情形,要求自己写出准备期满未准时转正的缘故原由和头脑汇报,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提供书面质料,对其体现情形实事求是地做出判断,把考察、教育情形和未按期转正的缘故原由先容清晰。与组织部相同后,按《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划定处置惩罚。
五、各院(系、部)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增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和治理
各院(系、部)党总支要对新生党员重点举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党员标准及规则入党念头的教育,要资助其找差别,明确偏向,一直提高新党员的素质和理论水平。
对不予认可准备党员身份和作废准备党员资格的学生,各院(系、部)党总支要做好头脑教育事情,向他们说明《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划定,要求他们规则熟悉,勉励他们继续要求前进。
六、各院(系、部)党总支在新生党员质料审核历程中若有疑问,请随时与组织部相同,并于
附件:2008年新生党员质料审核情形表
组 织 部
二○○八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