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表达学校师生员工对青海玉树地动罹难同胞的深切追悼,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为青海玉树地动罹难同胞举行追悼运动的通知》精神,确保学校为青海玉树地动罹难同胞举行天下追悼运动的顺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1日当天,学生处、团委认真学生国旗班升旗事情,下半旗志哀。
二、4月21日当天,校内各有关单位阻止组织一切庆典和公共娱乐运动。
三、4月21日当天,校内各有关单位要响应调解网络、广播、课件、视频等的安排,阻止播放综艺娱乐内容。
四、教务处、研究生部和继续教育学院认真通知任课西席在4月21日上午第一节课前,在课堂以上课班级为单位组织默哀。
五、各有关单位要在本单位办公场合由中层干部集中组织事情职员默哀(良乡校区时间:8:40;阜成路校区时间:8:10)。
各单位要提前做好追悼运动安排,4月21日当天,各有关单位中层干部和相关职员要严守事情岗位,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事情和生涯秩序。同时,要做好应急值守和清静稳固事情,确保本单位追悼运动顺遂举行。
学校办公室
2010年4月20日
(注:志哀:用某种方法体现追悼。致哀:对死者体现追悼。“下半旗”: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下半旗志哀”,体现天下用“下半旗”方法体现追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