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国际聚会治理事情,规范国际聚会报批程序,凭证中办发【2010】10号文件、市外办京政外发【2010】1368号通知的精神,国际聚会须经学校及上级有关部分批准方可举行,并严酷执行年度预告制度。请各单位将2012年拟举行的国际聚会报至国际交流与相助处。
请各单位填写《国际聚会预告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28日(周一)17:00前送至国际交流与相助处(阜成路校区综合楼1220室)。
联系人:于泽
联系电话:68984774
附件:国际聚会预告表
国际交流与相助处
2011年11月23日
(拟稿:于泽 审核:罗朝能 编辑: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