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严禁公款购置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和《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时代公款购置赠予烟花炮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对元旦春节时代落实好中央“八项”划定,坚决阻挡“四风”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元旦、春节时代有关事情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酷贯彻中纪委的文件划定,严禁公款购置、印制、邮寄、赠予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置赠予烟花炮竹、烟酒、花卉、食物等年货节礼。
二、各部分、各单位元旦春节时代严禁公款聚餐,严禁公款相互宴请送礼。
三、各部分、各单位年终总结会、二级教代会等聚会一律安排在校内举行,且不得安排聚会餐,不得公款购置与聚会无关的物品。
四、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时代难题教职工走访慰问事情,做好留校学生春节时代眷注事情,做好节日时代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事情,有关用度支出和事情形式按有关要求,经主管校向导批准后实验。
共产党员特殊是党员向导干部要提高熟悉,自觉遵守上述划定要求,学校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部分要增强监视检查,实时发明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迎风违纪的,发明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
纪 委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