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凭证市委组织部的最新通知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干部处就向导干部报告小我私家有关事项事情通知如下:
一、学校现职处级干部继续凭证中办发〔2006〕30号文件及京办发〔2007〕1号文件要求,填报2009年度《党员向导干部小我私家有关事项报告表》。《报告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并署名(非中共党员的干部可在报告表的“职务”栏内,标明政治面目)。
关于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形列入报告内容,待中央修订中办发〔2006〕30号文件后,再凭证新的要求和市委组织部的通知组织开展。
二、所列事项没有爆发或者没有变换的,也应填表予以昭示。
三、请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机关职能部分以部分为单位),将列位处级干部的《报告表》收齐,于2010年5月14日前交组织部(综合楼304房间、行政楼109房间)。
附件:党员向导干部小我私家有关事项报告表(B5版面,亲笔填写)
党委组织部
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