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凭证北京市财务局与北京市教委有关文件划定和要求,2009年的项目经费到年底尚未支出的,要收回国库并不再下拨。另外,本着“昔时预算昔时完成”的事情要求,2010年项目经费应在预算批复年度内完成项目使命与资金结算手续,而学校资金支付系统显示现在2010及以前年度项目资金尚有大宗结余。
请各项目单位及项目认真尽快实验项目预算相关事情,实时治理2010及以前年度专项资金结算手续,加速专项资金支付进度,在12月20日前治理完2010及以前年度专项资金结算事情,阻止学校项目资金被财务收回的情形爆发。
财务处
2010年11月25日